制定水资源监管政策不仅要关注用水量
世界钢协指出,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水资源问题不同,包括淡水稀缺、盐碱化、污染等。因此,各国政府制定水资源监管政策要因地制宜,充分考虑当地水源和排水方式等情况。
同时,世界钢协表示,政府制定水资源监管政策,还须着眼于用水量之外。由于用水量数据相对便于收集,目前政府对钢铁企业水资源相关的环保评估更多地关注用水量,而不是耗水量。实际上,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,只消耗了少量水,大部分水被蒸发,或者作为废物和副产物的一部分(如污泥)离开工厂。整体来说,大约90%的水(综合性钢厂平均为88%,电弧炉厂平均为94%)经过清洁和冷却后,被返还给水源。因此,钢铁企业减少水耗还应注意降低蒸发量和防止冷却水泄漏。
此外,在建立水资源再利用管理体系之前,钢铁企业要将水资源重复利用可能增加的能耗、水耗和处置副产物产生的成本考虑在内。水资源的重复利用通常涉及水的清洁和冷却过程,这些处理方法需要消耗大量能源,且由于蒸发的作用,还有可能增加耗水量。比如,在淡水缺乏的地区,钢铁企业在重复利用水资源时,要将水冷却后进行脱盐处理,这是由于水循环系统(由于蒸发作用)盐浓度的增加可能对关键设备造成影响。这一过程不仅需要耗费大量能源,而且析出的盐通常质量较差,将其加工到合格水平往往费用高昂,因此企业要以非常高的成本对盐进行填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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